新華社莫斯科6月3日電(記者陳汀)俄羅斯塔斯社2日發布了俄方在俄烏第二輪直接談判中向烏方遞交的沖突調解備忘錄全文。全文包括最終解決烏克蘭危機的條件、實現30天全面停火方案、和平條約簽署的步驟和期限等。
俄方在備忘錄中列出了和平條約的簽署程序:起草和平條約文本;停戰兩到三天以收殮陣亡人員遺體;俄單方面移交6000具烏陣亡士兵遺體;簽署停火備忘錄并確定和平條約簽署日期;在烏軍開始撤軍前設立30天的停火期,烏軍須在30天內完全撤離并落實一攬子協議;烏克蘭舉行選舉并組建政府機構;簽署和平條約;條約須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認可;條約核準、生效和落實。
俄羅斯總統助理、俄方談判代表團團長梅金斯基表示,俄方備忘錄是一份詳盡、全面的提議,將有可能推動實現長期和平,至少是實現停火。
俄烏代表團2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就和平解決俄烏沖突進行了第二輪直接談判。會上兩國交換了雙方備忘錄。烏克蘭代表團團長、國防部長烏梅羅夫表示,烏方將用一周時間研究俄方備忘錄并協調進一步舉措。
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2日在社交媒體上就俄方提出停火兩三天以收殮陣亡人員遺體說:“我覺得他們很愚蠢,因為停火的意義在于從一開始就阻止人們死亡。”澤連斯基還說,俄羅斯只想在戰爭中獲得“短暫停頓”。
澤連斯基同日還談及烏方1日實施的特種作戰行動,稱這是烏方獨自策劃實施,向各方展示烏方實力,“沒人在乎俄羅斯是否憤怒”。澤連斯基敦促美國采取強有力舉措,支持制裁俄羅斯。
當地時間6月2日,俄羅斯和烏克蘭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舉行了第二輪直接談判。俄羅斯代表向烏克蘭代表遞交了俄羅斯關于解決烏克蘭沖突的備忘錄。
以下是備忘錄全文:
第一部分
最終解決方案的關鍵參數
1. 國際法承認克里米亞、“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扎波羅熱地區和赫爾松地區并入俄羅斯聯邦;烏克蘭武裝部隊及其他烏克蘭準軍事部隊從上述領土完全撤出;
2. 烏克蘭保持中立,拒絕加入任何軍事聯盟,禁止任何第三方國家在烏克蘭領土上進行軍事活動,以及在烏克蘭領土上部署外國武裝部隊、軍事基地和軍事基礎設施;
3. 終止所有與本部分第2款規定不符的現有國際條約和協議,并拒絕在未來簽訂此類協議;
4. 確認烏克蘭作為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國家地位,明確禁止在烏克蘭領土上接收、過境和部署此類武器;
5. 設定烏克蘭武裝部隊及其他烏克蘭軍事編隊的最大規模、武器裝備數量及允許的技術規格;解散烏克蘭武裝部隊和國民警衛隊中的民族主義編隊;
6. 保障俄羅斯人及講俄語人口的全部權利、自由和利益;賦予俄語官方語言地位;
7. 立法禁止美化和宣傳納粹主義和新納粹主義,解散民族主義組織和政黨;
8. 解除俄羅斯聯邦與烏克蘭之間的所有現行經濟制裁、禁令和限制措施,并拒絕實施新的制裁;
9. 解決與家庭團聚和流離失所者相關的問題;
10. 放棄因敵對軍事行動造成的相互損害賠償要求;
11. 解除對烏克蘭東正教會的限制;
12. 逐步恢復外交和經濟關系(包括天然氣過境)、運輸及其他聯系,包括與第三方國家的聯系。
第二部分
停火條件
選項1:
烏克蘭武裝部隊及其他烏克蘭準軍事部隊從俄羅斯聯邦領土(包括“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扎波羅熱地區和赫爾松地區)開始完全撤出,并按照雙方商定的條款從俄羅斯聯邦邊界撤退到指定距離。
選項2:“一攬子建議”:
1. 禁止烏克蘭武裝部隊及其他準軍事部隊的重新部署,除非是為了從俄羅斯聯邦邊界撤退到雙方商定的距離;
2. 停止動員并開始復員;
3. 停止向烏克蘭提供外國軍事產品和軍事援助,包括衛星通信服務和情報數據;
4. 消除烏克蘭領土上的第三國軍事存在,停止外國專家參與烏克蘭方面的軍事行動;
5. 烏克蘭承諾放棄對俄羅斯聯邦及其公民的破壞和顛覆活動;
6. 建立雙邊停火制度監測與控制中心;
7. 對“政治犯”實施相互赦免并釋放被拘留的平民;
8. 解除烏克蘭的戒嚴令;
9. 宣布烏克蘭總統和最高拉達選舉的日期,選舉須在解除戒嚴令后100天內舉行;
10. 簽署實施第一部分條款的協議。
第三部分
實施步驟和時間表
1. 開始起草條約文本;
2. 宣布為期2-3天的停火,用于收集“灰色地帶”陣亡人員的遺體;
3. 單方面向烏克蘭武裝部隊移交6000名烏克蘭武裝部隊士兵的遺體;
4. 簽署停火備忘錄,明確所有條款的履行日期,確定未來最終解決方案條約(以下簡稱條約)的簽署日期;
5. 自烏克蘭武裝部隊開始撤出之日起,實施為期30天的停火制度。烏克蘭武裝部隊須在30天內從俄羅斯聯邦領土完全撤出,并全面落實“一攬子協議”;
6. 在烏克蘭領土上進行選舉并組建政府機構;
7. 簽署條約;
8. 簽署的條約由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批準;
9. 條約獲得批準、生效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