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建市字〔2025〕94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鄉)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與公用事業管理部、綜合執法局、行政審批局,晉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有關企業:
我廳決定廢止《支持山西省骨干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的實施意見》(晉建市字〔2017〕41號),現予以公布。本決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5月26日
(主動公開)